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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品嘉园]换物业,提前预交物业费“不算数”

房天下  2016-12-28 11:57

物业:前物业未移交账目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

据库尔勒晚报讯

12月22日,家住一品嘉园小区20号楼的黄先生反映,今年四月向物业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1400多元,6月份前物业撤离,9月份新来的物业公司又要求交费。“都交过一年的费用了,怎么还要交”黄先生认为物业重复收费很不合理。

黄先生入住一品嘉园小区两年多,自从入住以来,每一年都会预交一年的物业费1400多元。今年四月份预交费用后,六月份物业公司就撤离了。8月份,新物业公司入住小区,9月份又开始收取物业费。

“那我预交的物业费怎么办?”黄先生说,遇到与他同样问题的还有十多户业主。在新物业安装了门禁系统后,黄先生于近日向新物业交了第四季度的物业费。

就黄先生反映的问题,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新疆兴家美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姜经理解释称,该物业公司于9月份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开始管理该小区,但原先的物业公司并没有移交相关账目,其中包括部分业主预交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。“现在收取的费用主要是针对我们物业为业主提供的服务,毕竟前物业离开后,小区存在着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都得一一解决。”姜经理表示,根据业主出示的前物业开具的收据,上面并没有写明物业公司名称,也没有物业公司公章。为此,业主想要回预交的费用,得通过法律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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